虽然闫重和陆永嘉也在场,不过都不是不知情的外人,闫家主索性就直接说了自己这边的想法。主要闫家人分享生命力的对象都是伴侣,而闫钧和陆永乐的情况,显然是暂时没什么机会大操大办了。所以闫家的意思是,这分享生命力的仪式,干脆顺带办个婚礼好了。

也不用太复杂,双方家长在场,来个证婚人,有关系特别好的知情的亲朋好友来那么几个,那就够了。

这一说,陆家夫妇就真的挺相信,闫家还是比较接纳陆永乐的。

婚礼的事其实陆家两位也考虑过。不过他们考虑的是到a国允许同性结婚的州、或者去欧洲办个小仪式。虽然法律上其实没啥效力,但大小算个仪式,在人的心情和道德上多少还有点约束力。而在华国办仪式,陆家夫妇在之前是从未考虑过的。

华国的风俗习惯、法律标准,外加闫家听起来就是个传统世家,谁能想到闫家居然会主动提出这事?

然而闫家父母的思路,其实和陆家两位也差不多。

举办仪式,一是对孩子双方都有个约束力,二是都要分享生命力了,就算没有证,至少有个证明是伴侣的仪式吧?

于是,双方父母一拍即合,在闫钧和陆永乐都还没说什么的情况下,开始商量一些需要准备的东西和具体实施方案。

身为事情主角但似乎没什么插手余地的陆永乐:“……”

他扯了扯闫钧,凑近对方耳边低声问:“真要结婚啊?”

闫钧偏头,看到青年手上戴着的戒指,牵住他的手低声回话:“不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