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异常惨烈的蚊子包,因为某个毛毛躁躁的小孩明显无法忍受瘙痒,把它们抓得布满白道道红道道,相当多的一部分充血、红肿——手臂和小腿是重灾区,因为这个位置很方便沈凌挠——薛谨还没数完这两个地方上的包,就看见了好几个被完全抠破的伤口。
蚊子叮一口的痕迹当然不会持续两个多星期。
但叮过后你用力把它抠出血、再叠加一波崭新的蚊子包就会。
“……我怎么知道一个晚上那些蚊子就会都飞进来……”沈凌又痒又疼,难受得想哭,“而且一个都捉不住!一个都拍不到!我努力捉了好久……后来它们连我爪爪的肉垫都叮了好几个包!而且肉垫里的蚊子包爪子根本抠不到,我咬来咬去都——最后我以为开了空调就没有蚊子了,但无论温度多低总有几只在我旁边飞来飞去,就算埋进被子里它们也能叮到脚趾头或鼻尖——变成低等猫类后虽然毛毛是层天然保护,但根本抠不到发痒的——”
躲到阿谨的衣柜里才逃过一劫,但总在衣柜里待着实在太闷了……
“为什么以前我没被蚊子叮过?”沈凌哭诉道,“明明你以前每次浇花都会打开纱窗,但窝里一只蚊子都没有!”
那是因为它们不敢进入我的周围,因为作为低等虫类本能畏惧以它为食的候鸟。
……否则我怎么会把房子放在郊区?普通人在这里单独盖房子天天驱虫都没法做到完全洁净。
薛谨没法向沈凌解释这一点,他只是耸耸肩。
“我想你已经发现这一点,蚊子不会靠近我的衣服和我的生活用品不是吗?所以你才会以那个姿势睡……”
“什么?阿谨阿谨阿谨,我想抠,让我抠,又痒……”
薛谨手中的棉签再次稍稍用力。
沈凌抽着气绷紧了脚背。
“抠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