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只剩镜子里的一个虚影,只有她能看得见,听得见。
“你以为我不想吗,奈何本姑娘阳寿已尽,为了见他一面,我将魂魄卖给系统之主了,这身体成为你魂魄的宿主了,我就回不到原来的身体里了。你用了我的身子,总得回报我吧?”
“那你还想怎么样!你看,为了帮你寻那人,我都爬狗洞多少回了?!敢情不是你爬!”
慕云玺睨了镜子一眼,拿起笔继续练字。就是想着自己住了人家身子,她就当是交房租了,才陪原主癫了两个多月!
以为这是现代吗?高门女子自由得想出门就出门?她被拘高高大院里,出入动则数个丫鬟跟着,她出趟门容易吗?
再说,若没她穿越过来,原主这具身子就腐烂成骨了,还轮到原主在这里瞎逼逼?
“我跟系统之主签了血契的了,若是公子看上了我,我就能寄魂托生,若他没看上我,我就得成为系统之主的宠姬了,再也不得回人间。你就当完成我这心愿,替我去寻他吧!”
“既然你已经与系统之主签了约,为何不让系统之主直接带你去见他,作为附加条件?”
“我现在就剩一缕魂了,去了,公子他也看不见我啊!”镜中人翻了翻白眼。
“那你让系统之主差勾我的魂去,让我投胎或回我原来生长的地方,这身子,还你。咱俩换回来。”
“你以为我不想?偏偏这身子与你的魂魄更契合,否则,也不会一个月里,我就只能用一夜了。”
她就知道没这么容易。云玺收回眸光,放回到蚕茧纸上,认真练起字来,她在现代是大学生,在这里却跟文盲一般,她就只好刻苦一点,学着适应这里的生活,尽量让自己不要太古怪和突兀,被当成怪物了。
“你把灵魂买给了系统之主,换了寻那人的消息了吗?”云玺终究还是觉得这原主有些可怜,叹了叹气,问道。
她们已经大海捞针般寻了一个多月,如果再没点有用信息的话,纯属瞎折腾就没意义了。
镜子里的人点了点头,“嗯,我给系统之主看了他画像了,得知原来他是金蟾阁的阁主,按着这个去寻就对了。你不知道啊,那日在街上,他对我笑了笑,实在太俊美了,只那远一眼,我的心啊,就再也捡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