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手指上的伤很明显是烫伤的,还泛着红红的水泡,本来是一双极为好看的手,这会带上红痕的瑕疵,看起来格外的醒目。
“怎么不让钟点工来做?”
别墅的钟点工每天都会定时定点的来做饭,收拾家里的卫生,根本不需要对方动手做任何事。
听到这句话的楚忻泽将头移到声源处,见到了男人带着几分担忧与心疼的双眼。
觉察到人眼中动容的柔软,他有些羞赧的道:“因为……我已经把所有的菜都学会了,可以亲手做给哥哥吃,但是……我太笨了,所以……对……对不起……”
面前人的双眼很是诚恳,讲出来的话语依旧很单纯,夹杂着的愧疚混合着真挚,落在这刻孟子骞眼中,耳中,竟让他向来自诩强硬的心,颤抖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瞬间。
有些烫的,有些软的,又带着别样的灼热。
上辈子的孟子骞不到十岁,就被女人给‘送’去了大山里,封闭又落后的山沟里生不出儿子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收养’他的那户人家连生了五个女儿,却偏偏生不出一个儿子,担心跟别人背后嚼舌根一样的没后,花了一万块钱将他‘收养’。
那时候的他已经记事,他记得女人哭着说不舍得他,说不能留下他,说已经为他付出了自己的青春,说想为自己活一次,看见女人转身决绝的背影,他不是不想去追,只是他不敢。
可是哪怕这样,那家人也担心他跑,就将他一个人关在狭小的屋子里整整几个月。
在被关的那段时间里,他哭过,恨过,后悔过,绝望过,崩溃过……但是后来,所有的情绪全部归于平静。
因为他发现,这些都是徒劳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