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混混终于找到了乐子。他们一遍遍地把这个瘸子踹倒在泥水里,又一遍遍地让他爬起来,嘲讽他笨拙满身是伤的模样。容汾试图搬出五王爷的名头来压他们,却被那些小混混笑话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个王爷。
是啊,他现在看起来哪里像个王爷呢?
“求求你们放过我,放过我,我就只是想,只是想过去……”他开始哀求。
那些小混混们终于回应了他的哀求,让他从他们的胯下爬过。容汾爬过那些肮脏的泥水,在哄笑声中,继续往前跑。
他越跑越慢,越跑越慢,那些小混混们用砖瓦来砸过他,踢过他的身体。他的骨头似乎断了,脏腑也开始出血,身上也满是血痕,皮开肉绽与青紫伤痕。他身为王爷的衣服全部烂掉了,身为权贵所拥有的的一切尊严也没有了,可他还是在跑,在用自己的脚在走。
他跑,跑不动了,于是走,于是扶着墙拼尽全力地走。他听见胸腔的轰鸣声,和头上有血流下来的感觉。他眼前在发黑。
似乎百香楼快到了,临近那里时,他遭遇了一场巷战,皇帝的人和肃王的人在战斗。他哆嗦着穿过那里时,在混乱中被人砍了几刀。
他还在走。
他的血在流逝,命也没了,什么也没了,脚也没了,他只是在走,在走。他要过去,他要告诉周逊,他要给他情报,他要……
他想要什么?
“扑通!”
他终于,倒在了地上。
他的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肮脏的血迹,死在长夜未明,泥水横流的小巷里,像是一堆垃圾。他最后尚未合上的眼睛里,映照出了不远处的百香酒楼。
灯火辉煌,他终于到了,他的旧梦幻影,他的温柔乡。
他看见了周逊。
周逊被皇帝抱在怀里,他那么年轻,那么干净,那么漂亮,就像一捧雪,就像清澈的溪流。
他从一开始……原本就该爱上这样的溪流。
他倒在泥水中,死亡在降临他,他的右手痉挛着,如鸡爪,仿佛抓住了什么东西,仿佛想要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