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干脆就不去想了。
到了酉时三刻,元墨交班。
欢姐带着一班女伎在姜家门口已经等了半日了,见元墨出来,一个个娇笑着迎上去,香风一般,把个元墨摄走了。
元墨便在女伎们的簇拥下打道回府。
如此这般招摇过市几日,人们很快知道红馆的元墨如今在姜家当差,得罪姜家什么的,原本是一场误会,红馆的生意顿时有了起色。
一个月后,元墨领到了月钱,足足三百两。
天气已经渐渐炎热,白花花的银子冰冰凉凉的,拿在手里别提有多舒服了。
但为免太过显眼,元墨还是请账房换成了银票。
揣着银票回到红馆,客人们已经上门,再也不是光来蹭茶喝的小气客人,这些客人挥金如土,纵情买欢,红馆夜夜都是销金窟。
这就是幸福吧。
元墨捂着怀里的银票,再看着不停打赏的客人,油然生出这样的感悟。
自元墨进了姜家,元宝来得越发勤快了。
说来也奇怪,元宝哪家的冰碗都吃不得,偏偏就是吃姜家的没事,所以时不时便上姜家借探望猫猫狗狗的名义蹭吃蹭喝。
现在借口又多了一个,那就是“找阿墨”。
据欢姐分析,大约是外头做生意的为挣钱,用些坏烂了的果子,所以吃了有事,姜家的果子又鲜又好,当然不会有事。
于是元宝便蹭得更欢了。
蹭完吃喝就赖在元墨屋里不肯走,表示也要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