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是大陆法系国家,规范的用语应该是著作权,这不仅仅是名称的不同,更关系到享有权利的不同!
多数人以为必须注册后才拥有著作权,其实这是错误的。
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产生了,它是天然属性,是创作人在创作作品后自然拥有的权利。
而所谓的“注册”,只是给作品买了个保险,就像我们个人买商业保险一样,买不买,你都活着。
所以说,并不是只有“注册”了,你才拥有这个权利。
如果没注册遇到了纠纷怎么办?
其实,只要原创人拿出有日期的原稿、录音、录像、发表过的文章,又或者请公开演唱时的观众做证人等等,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毕竟你的创作或公开演唱在先,而剽窃者的注册在后,从时间线上来说,只要有一点证据,对方就必输无疑!
还有一个最简单的方式,把原稿以挂号信的方式发给自己,只要不拆开,信封上有邮寄日期,就是有效证据。
歌曲官司不少,但都是歌手与签约公司之间关于歌曲权利归属的纠纷,极少有歌曲被剽窃注册的官司,因为这种官司并不难打,而原创者的胜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上一世,一直到2006年国家才出重拳治理盗版问题,全国很多ktv都在大量下架没有授权的原创歌曲。
而互联网的音乐盗版到了2015年才开始整治,就是从那时开始,互联网的免费时代才终结,上网听歌才开始需要花钱。
不过这些也都是针对歌曲被商业盗用牟利,而不是原创被盗。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著作权注册是什么流程,但不管怎样,还是要先把那三首歌曲写下来,并且写上创作日期留存,这样就有了一个保障。
以后还是要把著作权注册了,就当买个保险了,这样以后真出现什么纠纷的话,自己既能拿出原始稿件还有著作权证书,就不用去找演唱当天的观众做证人了。
虽说现在互联网还不发达,自己又身处小城市,但还是买个心安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