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是第一名,因为裴优虽然有钱,但是不想白白给星灿赔违约金,她自己都打算等过一个月合同期到期再签自家公司。
当然,合同有拍照给沈肃,找律师看过。
千秀给的合同,是真的很优厚。
阮幼珊现在虽然一时热度很高,可手头上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还没正式出道,只能说是新人里有潜力的。
千秀却直接给了她别的大公司一线艺人才有的a类合同,五五分成,条款合理,资源从优,合同期是三年。
解约金定的也不是很高,只定了个三百万,以阮幼珊目前的热度,她只要努力一点,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赚到这个数。
还特意标明,阮幼珊未来半个月内在《星约》靠自己拿下的代言资源,公司不参与分成。
此外,还给阮幼珊3千秀的股份,别看这3现在能得的红利不多,等千秀以后发展起来,这3的股份就很值钱了。
阮幼珊本来不想太想要股份:“我对公司没什么贡献,拿股份不合适。”
裴优道:“你以后就是我们公司的门面、一姐了,千秀要打着你的旗号去招更多的人,给你点股份是应该的。再说了,你有股份在千秀,以后续约自然也会优先考虑千秀。最重要的是……”
阮幼珊:……?
裴优:“我爸开娱乐公司主要是给我玩玩,我家里其实还是靠那几个矿赚钱,这点小钱不算什么……”
麻蛋,有钱了不起呀!
阮幼珊听得这话,立刻就签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