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安静了,在下面一五一十的把事情全交代了,在他的描述里,自然是张守业威逼利诱,想尽了一切办法来给他下圈套。
张守业又是一连声的喊冤,称他是正常的买卖,也把他的契约呈了上来。那契约上也是无懈可击,工工整整,还请了有名的老人做见证。
这案子,好像陷入了死局。两边都是无辜,两边都被骗,只有最可恶的老钱和芳姐,要退出自己的所得。
陈知县正要判决,让张守业归还秘方,张守业突然喊一声,“等等!”
“等什么?!”
张守业犹犹豫豫的说,“知县大老爷,草民为了做生意,熟读过本朝律法,我记得律法的第三百七十八条,第三人不了解买卖双方关系的情况下,契约已经完成转移,这是算作成立的吧?”
陈知县皱眉,“有这么一条吗?”他怎么记得不太清楚。
胡县丞适时的呈上律法书,翻到三百七十八条,还果真写着这么一条。
在房产,地产转移时,并不占有物权的人如果做了买卖契约,如果接受人出于善意且毫不知情,则视为契约成立。
早年经常有这样的事发生,比如房屋买卖,善意的买房人的通常都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损失则需要去找转让人赔偿。这一条在几百年后,也叫做善意第三人。
换句话说,曾湖庭只能去找老钱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