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魔,对魔来说,魔修好不好不知道,魔和鬼一样,可以靠吞噬同类变得强大,他们的骨子里天生就流淌着杀戮的血,弱小时候杀同族,强大了杀外族。
魔自然有魔的优势,比如说杀伤力大,大部分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除了像魔王这样极少部分,武力值高,脑子也精明的,大部分时候都是一根筋,挺好骗。
而且他们生命力也很顽强,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不是,这好像也不是什么优点。总之魔修和程喜,和他注定不是一路人。
因为程喜其实并不喜爱杀戮,她修的道是平衡之道。
大概就是你如果想要捅死我,我一定让你灰飞烟灭的那种,要是有什么地方失衡了,那就多的地方割一刀,保证彼此平衡。
要是两边都不服气,那就都割一刀,一刀浅一点,一刀深一点,直到两边都弱的不行,没有办法打起来为止。
陶厌的道没有那么讲究,他觉得自己修的是金钱之道。
大概是因为曾经失去的东西太多,他爱上了那种薅羊毛的感觉。
待在这交界处,他不知道干了多少类似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开客栈的老板娘觉得同他是同道中人的缘故。
不过陶厌觉得自己比那个老板娘好的多,他从来不对仁义之士落井下石,坑只坑那些黑心肝的家伙,还有那些脑子一根筋的妖魔。
程喜失笑:“这话你得亏没让阿爹听见。”
陶厌傻笑,他的长相是那种艳丽张扬的风格,大概是十五岁的时候还小,对男子而言,没有长开。
如今经了这么些岁月,长相越发妖孽,只是这艳丽里带着两分纯,像是生在雪山上的白狐,狐狸眼勾人,在程喜跟前笑起来自带两分娇憨:“其实今日我还挺高兴,我觉得陛下嘴巴上不说,已经承认我了。”
程喜回忆了方才殿内的场景,从头到尾褚玄机就没有给陶厌一个好脸:“你这又是怎么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