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发行所得到的收入不再跟制片方进行分账,无论赚多赚少都跟制片方无关。
250万华币的买断价格对于一部制作成本不到200万的电影来说应该算是大赚一笔。
因为正常情况下,在分账发行模式中,需要影片拿到超过千万票房才会让制片方拿到这个数字的票房分账收入。
粗略计算,制片方跟发行方只能拿到总票房的43左右收益,而这43又具体怎么分配就要看合约规定了。
最简单粗暴的计算就是各拿一半,也就是总票房的215左右。
有些坑爹的发行方还会故意将宣传发行成本计算在内,要求分账之前先扣除掉这些费用。
不懂套路的外行就会被坑,最后拿到手上的数字可能只有总票房的10,甚至更少!
正常情况下,这些宣传发行成本就该发行方承担,不应该要求制片方也来承担一半。
否则账面上的数字就会非常大。
有可能一张海报的成本在账面上就是几十上百块钱。
经常就有影片大卖,制片方却亏损严重甚至因此倒闭的情况发生!
安美影视的250万华币只是买断电影的发行权而已,其余版权依旧牢牢掌握在谨言电影工作室手中。
等于李谨言还可以在三个月或者半年之后将影片卖给电视台、卖给视频网站等等渠道,这些都将会是净收益。
如果这都不算大赚,还有什么算得上是大赚呢?
只是外人看不到他闷声发大财而已,只会认为票房是影片的唯一收入。
别的不说,单说《青春派》的电影原声带就可能会给工作室带来超过影片本身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