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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是自己的,谁都不知道有没有来生,人活一世,还是要珍惜。”

不论是他还是林知意,好像都不怎么珍惜自己。

她是经历过饥荒的人,见过灾年间面黄肌瘦想活却活不了的万千百姓,对于他们这种想法,她从来都无法理解。

霍星朝抬眸,视线落在东方的星空,漫不经心,

“我的命,不是我自己的啊。”

他好像突然来了聊天的兴致,倚着桃树,语调慢悠悠的,

“你知道为什么我不杀了林知意吗?”

按照霍星朝的性格,不管对方是否对他有恩,也不管对方有什么苦衷,如果敢这么算计他,折腾来折腾去没个完,他最喜欢的做法就是直接杀了了事。

反正世人都说,魔教教主,冷心冷肺,嗜血又残忍,压根不在乎纲常伦理。

可是他对于林知意,确实就是很纵容。

要不然凭魔头的手段,哪里可能人家不要,就真的不让男大夫去医治。

“为什么?”

“因为她那条腿,换的的不是我的命啊。”

男人仰头抿了一口酒,语气懒散,“是我父亲的。”

“我的父亲,想必你也知道,常年驻守边疆的诚王。皇帝很信任他,几十万的大军,兵权交给他几十年,从来没有收回去的意思。”

“我十五岁以前,是在边疆长大的,那里的美人和酒,都远比中原烈的多,马儿在黄沙里跑,扬起的尘土都带着炽烈的味道。”

“后来羌城大战,皇帝御驾亲征,赢了仗,把胡人彻底赶出塞外,朝堂一片庆贺,纷纷上奏称当今圣上是千古明君。可是他们大概都忘了,这场胜仗,跟他半分关系都没有,每一个俘虏,每一块疆土,都是我父王和兄长亲手打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