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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赛时段的霍林斯可以对对手的内线进行消耗,关键时刻,生死时刻,他的攻防强度远远够不上东部决赛的级别。

饶是如此,韦夏进攻端的光芒也没有被任何人盖住。

面对韦德,他在弧顶直接干拔,让分差回到5分。

对上詹姆斯,韦夏的侵略性像火焰一样,眼中喷火,詹姆斯可以透过他的眼神看出他的想法。

他想赢!

自从他离开湖人,加入76人的那一天起,他就想赢。

他需要证明自己。

他要证明自己离开了科比也能夺冠。

他要证明老巴斯的错误。

而证明自己的唯一办法就是带领球队夺冠!

他等了四年,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但赢又岂是那么简单的?

如果胜利轻而易举,詹姆斯又何必被千夫所指,离开生养他的故乡,为世界所不齿,将天赋带到南海岸?

赢,是很难的!

韦夏简洁地换手运球,加速过掉詹姆斯。他取得了位置之便,但詹姆斯从身后追来,同样是全力以赴,要把他的进攻阻拦在油漆区外。

如果nba要拿某个人的追身大帽来做标签,詹姆斯就是答案。

论防守,他并非最好,但要说追身大帽,他绝对是历史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