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的话刚说完,科比果然披挂上场。
太阳不为所动,让球队领先8分的第二阵容继续出战。
糟糕的是,科比回来以后,情况没有得到改善。
太阳采用一对一单防,让科比打打看。他如果搞得定贝尔,再追加人手,搞不定,就保持原样。
结果,科比的手感竟然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对贝尔的几次进攻都没进,更令他愤怒的是,每次篮板球都落到了巴博萨的手里。
于是,著名的“to outgun”出现!
“to outgun”是美国人发明的说法,而在德语中的意思是“用速度冲破对手的铁桶阵”。
这是未来大部分教练的执教思路,其实可以归溯到篮球发明者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在其最初代的规则的基本思想。
这个加拿大人在1892年1月15日制定的13条“篮球运动规则”中,并没有“允许防守”的规定。他只是规定了在比赛结束时,得分最高的那支球队便是优胜者。
完整的规则是“在篮球比赛中应当尽可能得分,但是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来阻拦得分。”在往后的比赛中这条规则被许多球队和教练牢记于心,而没过多久,篮球比赛的得分就越来越高,篮球迷们得以看到许多“骇人听闻”的高比分比赛。
巴博萨就是太阳队内启动“to outgun”节奏的人。
他的速度太快,只要是他持球发起反击,对手只有尽早退防,看看能不能堆积禁区堵住他的冲击。
由于巴博萨的速度,太阳打出了开场以来最好的一段进攻。
被杰克逊派来对位巴博萨的韦夏,对对方的速度无可奈何,有太多的反击,他追不上巴博萨就只有任对方施为。
一分钟后,韦夏被杰克逊换下。
换下他的原因没别的,他追不上巴博萨。常规赛期间我一下对太阳表现好的机场对上的都是纳什,而不是巴博萨。巴博萨的速度说对付也好对付,说难也难。只要控制进攻的成功率,不让巴博萨起来,落到阵地战,他的威力没那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