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啊,警察在瞬间拿出了自己的枪,根本来不及细想,就朝着离他最近的女僵尸开了枪。一声,并未将怪物击碎,第二声,第三声,直到他打光了弹夹,直到他昏倒在恐怖的酒馆里。

但事实上,当人们来调查时,并不存在什么僵尸,倒在血泊中的除了服务员和吧台调酒师外,就是来喝酒的客人。他们都是被警察击毙的,但脸上也都带着恐惧的表情,仿佛临死前看到什么令他们惊惧万分的东西似的。

恐惧,是的,恐惧……蝙蝠侠合上了一具尸体死不瞑目的眼睛,闭了闭眼,很快就判断出,这是稻草人向来的手笔。

看来小丑的死亡,终究还是刺激到了一部分人。

没有人会惋惜悲哀小丑的死,好吧,除了小丑女哈莉。但一旦哥谭的疯子之王退场,那么剩下的人总要争个长短的。

稻草人原本就在阿卡姆,他甚至哪里都没去,也没有证据说明,这就是他的“杰作”,但蝙蝠侠心知肚明,他当晚就跑了次精神病院,审问了那个疯子。

蝙蝠侠到的时候,稻草人正通过那个巴掌大小的窗口,看着哥谭皎洁的月色,活像个忧郁的哲学家。但当他转过身,面对布鲁斯的时候,脸上那种病态的疯狂,便又浮现了出来。

“我知道你想问的是什么,但那不完全是我的主意。”稻草人直截了当道:“他找到我,给出了我无法拒绝的好筹码。所以……”

他耸了耸肩,眉眼疯狂道:“我想,为什么不呢?再不证明自己的存在,我怕哥谭都要把我忘了,你觉得怎么样,蝙蝠侠,我听说哥谭市民恐慌到集体逃往其它城市。看看,蝙蝠侠,你的存在没有任何用处。”

“连小丑都死了,就更不需要你了。那句话怎么说呢,英雄为反派而存在。”

“是阿卡姆骑士。”蝙蝠侠低声道,“他在哪里,是怎么和你联络的?”

稻草人再次看向月亮,似乎在幻想如今的哥谭被他的新型恐惧毒气吓成什么样子,不由发自内心地感到愉悦。他不太想理睬蝙蝠侠,但也清楚得不到答案,今晚是无法太平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