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醉鬼。”

他对池塘里的三人冷冷道:“这种事,别再有下次,不然就不只是这点痛了。”

三人点头如捣蒜:“禾总,我们再也不敢了禾总!”

洛禾看不见,在他转身后,为首的混混狠狠咬牙,眼中迸射出仇恨的光芒。

小弟看他的眼神让他脸烧的不行,他身为大哥的面子被洛禾扯在地上踩。

欺人太甚!

之后,洛禾在齐思远身上没搜到手机,问陆寻,没想到陆寻居然也不知道,说是齐思远太孤僻了,没朋友,也没人知道他在哪,本来想问问老师,但想到齐思远的老师就是不作为才导致他现在这样的家伙,突然觉得齐思远有点可怜。

连他家住哪都找不到。

洛禾心一软,就把人带回家了。

他的领地意识很重,不喜欢陌生人随便进自己家,就连熟人过啦也得看熟到什么程度。

因为他讨厌自己的东西不在自己摆放的位置,讨厌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出现别人的身影。

人生头一次带着一个弱不拉叽的醉鬼回家,洛禾甚至都生不出讨厌的情绪来。

他足足吃了半个哈密瓜,就连打嗝都是哈密瓜味的,才感觉胃里空荡荡的感觉没了,收拾干净回卧室睡觉。

周六,不用读书。

洛禾睡到十点,顶着照进房间里的阳光,穿着一身睡衣,头发乱翘的晃悠到客厅,接了杯水喝。

客厅中萦绕着一股菜香味。

那种诱惑力,堪比下班时肚子瘪瘪的人路过居民楼闻到别人家飘来的菜香一样,胜过外卖千百倍。

他喝着水,咽着口水,从客厅飘到了厨房。

厨房里,齐思远围着围裙,挺直了背,身姿挺拔像小白杨,整个人流露出一种掌勺的强势感。

但他一转头,黑框眼镜和嘴角习惯性的讨好的笑容就破坏了这种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