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他的心跳告诉他,爱情来的就是这么猝不及防。
当然,在谈恋爱之前,得先把人送医院,入土了这恋爱就没法谈了。
这男人样貌乍一看平平无奇,不符合洛禾一概以来的颜狗审美。
洛禾弯腰察看他伤口,打算先给他止血,再打急救电话。
刚一凑过去,昏迷中的男人瞬间清醒,漆黑冰冷的枪口抵上洛禾的额头。
他双眸黝黑冰冷,命令道:“把这里处理好。”没有血色的薄唇挑出嘲讽的笑意,“如果你还想要你这条小命,最好什么都听我的。”
洛禾:“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男人警告的瞥他一眼,“小声点,你想把人引来吗?”
洛禾:“哦哦。”
他看起来没有一点不愿意,反而像是要参加什么游戏似的很开心。
男人从随身的小包裹里拿出止血药和绷带,飞快给自己紧急包扎完毕。
洛禾趁着路灯偷瞄了一眼,那包简直是一个小型手术包,手术刀镊子等不认识的精细工具闪着寒光。
他立刻收回视线,老老实实的用矿泉水把血迹冲散,又用自己的外套擦干净。
天知道,这件外套的颜色他还挺喜欢的。
男人不知道这个男学生为什么这么配合。
他垂眸,洛禾蹲在地上用外套将血迹尽力擦干净,从后面看来,肩部到臀部的线条完美的无懈可击,有种青葱但致命的诱惑力。
略有肌肉,应该有些平常的锻炼,但并不是特别喜欢运动,力气应该不大,衣服都是名牌的,结合之前看到的脸,作息规律,无不良嗜好,家里有钱。
但是半夜一个人出来买夜宵,有钱但是独居,最近在忙什么事,考试吗?
最后,这头昏暗路灯下纯粹到发光的金发。
男人的视线从他衬衫领口露出的洁白的肩颈挪到这头金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