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应该换个方向想,他为什么这么菜?

菜鸡就算想得通自己为什么菜鸡,也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菜鸡。

洛禾干脆不想了。

他菜任他菜,苟才是王道。

他甚至都没打算攻略他家猫爷,真情实感想带着他家猫爷在末世里好好活下去。

虽然猫爷总是很嫌弃他的样子,但实际上他知道他猫爷就喜欢他一个,他要是死了猫爷得多伤心啊。

他那天莫名其妙想买只猫。

进了宠物店一看,略过好几种美貌过人或黏人或高冷的猫,一眼看中了角落处那个笼子里一身邋遢长毛,像只小疯子的布偶猫。

当时他从未见过这种布偶猫,问了店员才知道这是昨天捉进来的流浪猫,凶残的很,店员手上几道红痕全是它给抓出来的。

现在关在笼子里饿着,打算等驯化了再拿出来卖的,这是摆错地了。

“就买它了。”

它真的是凶残地要命。它不抓洛禾,但是满屋子闹腾,就跟人一样聪明,特别会踩让洛禾抓狂的点。

洛禾敲论文时,它在旁边一爪挥倒水瓶,报废了洛禾一本笔记本电脑。

洛禾玩手机时,它蹭一下冲过来把手机撞飞,因为它洛禾都换过七八个手机了。

更别说那些无辜被从柜子上,书桌上,碗柜上推下去摔的稀巴烂的东西了。

但洛禾就是喜欢它,不讲道理的喜欢。

它不肯让别人碰,洛禾学给猫洗澡学给猫剪指甲学给猫修毛样样学了个遍,自己亲力亲为的伺候它,就连猫粮都没吃过外头的,都是洛禾自己做的。

它再闹再毁坏东西,洛禾从不对它动手。

流浪猫比宠物猫吃过更多的苦,洛禾不想让它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