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心里非常不爽:“艹!你这么对我,我居然还好心把你带到了酒店,就该把你扔到大马路上让你风餐露宿。”
其实不把乔谙拖回来也没事。酒吧其实是高级会所,办会员才能进,在里面喝醉了也会有服务员好好照顾。
谨当时忘了这一点,现在才后知后觉的想了起来。
虽然想不通傅召为什么会突然过来,但顾愿在傅召的手,肯定十分安全。谨现在唯一想折磨的就是乔谙——这个小心眼又恶劣又自私酒量又差的男人。
不过乔谙长得还真妖孽,肤色很白,冷白皮肤,五官轮廓略有些混血的感觉,眼睫毛长而疏朗,薄唇冷酷的轻抿着。
谨拨了拨乔谙的眼睫毛。
啧,真令人嫉妒。
大长腿似乎也挺令人嫉妒的。
就是性格也太恶劣了。
谨至今都记得当时乔谙是以怎样讥讽冷冽的眼神对他说:“泼上去了?自己泼的酒自己舔干净。”
偏偏被泼酒的地方还不可言说,假如谨真的没脸没皮由于畏惧乔谙就这样做了,恐怕第二天所有明星都会传他在给某大佬口。
要不是乔谙长得帅,他当时说的那些话直接可以被抓去警察局当反面教材了。
没办法,帅气掩盖了一切,乔谙这个脾气很差的大魔王好看得不像话,就连谨,这么讨厌他的谨,看到他酒醉后熟睡的模样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拍够了之后,谨突然想起来有关乔谙的一个流言。
据说勾搭乔谙的男女明星无数,但乔谙从来都没有同意过,因为他觉得自己长得好看,自己睡了不如自己的人还要给钱给资源这种事情太傻了。
谨勾了勾唇:乔谙呀乔谙,落在了小爷的手算你倒霉,怪就怪你之前太嚣张,别怪我威胁你。明天醒来我诬陷你酒后乱性对我不轨,你也只能默默承受然后被我敲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