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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修走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兄台,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其实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既然还要被他毁尸灭迹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么良心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然后运到我大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