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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钟声吓了一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钟,因为我喜欢亲自叫他起床。

因为我特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

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么冷漠。

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做什么,他才不会生气。

他起床,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出门。

没有吃早点。

他天生胃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早给他热好牛奶。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多少会吃一点,而现在……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事实上,已经和我无关。

被他带着进到车里,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担心?生前他就不稀罕,此时此刻,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

我于是不看他,扭头看车窗,暗色的玻璃上倒映着他的侧脸,没有我的影子。

真是,见鬼了。

自己站着,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脚,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东西里,完全看不到。

碰不到东西,不是穿过,就是被穿过。

我可以出声,但是没人听得到。

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算了。

到了摄影棚,我跟着他下了车,进了大楼,不禁有些忐忑。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来过,这整栋楼整个公司曾经都是我的,摄影棚我也明里暗里偷偷跑来看过他数次,可是都只能离得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