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问题,不然咱今天削他去?”我冷笑。
“好好好你别动气!当我啥也没说啊!不过你小子也够狠啊,跟谁弄的弄成这德行啊?”
我叹了口气:“跟我哥。”
“程致远?”南哥怒道:“敢弄伤我兄弟?怎麽着,明天不然不去削刘宇了,削他去?”
“好了好了好了!个人恩怨家庭暴力!和你们没必然的关系啊!我和我哥的事情你们就别管了,而且说实话我干不过他,你们想搞得过他估计也难,别忘了他可是对中学生徒手一挑四都没问题的人啊。”
“好好好,我们不管你们兄弟俩的事,走,明天开战揍人,今天我请大夥们上网吧玩,中午再一起搓一顿!大家说好不好?”
大家纷纷说好,可谁料到,在去往网吧的路上,就冤家路窄了。
那个叫刘宇的,仍旧穿着黑衣服叼着个小烟,带着我眼熟的胖子一行人,从路那边走了过来。
得。择日不如撞日。
当晚我回到奶奶家的时候,十分神清气爽。
本来还以为这只手非得打废了才行,结果整场战斗居然都只有我们打他们的份儿,我冲在前面,甚至只用了没受伤的左手,就如同奥特曼揍小怪兽一般清场了。
那群官宦子弟,果然不行啊,弱爆了。
雷南雨那一群人,也确实彪悍。
第二天南哥就开庆功宴了,反正跟着南哥有肉吃,我虽然身无分文,有南哥慷慨,倒是顿顿吃饱。这帮兄弟虽然都是混的,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但是人还都异常的一根筋讲义气,和他们待在一起心情舒畅。
至於以後会怎样,我懒得去想。
就这麽混吃混喝,我混了得有一个多星期,在这期间没再去过学校一次,倒是和南哥一起南征北战,威风了好几次。
我一直觉得这样的日子无比逍遥。直到某天,跟着南哥在街上闲逛,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