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后,每一年的同学会,程彻都一定会去。
尽管他没有必然的存在感,尽管在高中里除了赵清嶺,他并没什么特别处得来的朋友。但只要收到群发的聚会通知,他总是一定会去。
只因怀着小小的希冀——也许赵清嶺会来。
虽然知道他在美国念书,但总想着,过年他总应该也是会回家的,何况国外也是有寒暑假的,所以,万一,万一呢?
可惜那么多年,赵清嶺从来没有出席过同学会。
唐蜜也一样,从来没来过。
而同学会这东西,古往今来一向如此——谁不在场,大家就喜欢背地里拿谁开涮。
于是酒足饭后,大家在包间里刷着赵清嶺和唐蜜的facebook,大谈听来的各种关于他俩的八卦。
他们说,华盛顿大学的新生舞会上,赵清嶺叫了加长礼车去接唐蜜,唐蜜穿着一身紫色的旗袍改版礼裙,惊艳全场。
他们说,赵清嶺冬天带唐蜜去加拿大玩了雪地跳伞。
他们说,黄石公园的景色真的太漂亮了,赵清嶺对唐蜜太宠了,全程都在忙着帮她一个人拍照。
每次程彻默默听着,都默默羡慕得心口发苦。
……他喜欢的人,正在离他好远的海的另一侧,一个他从来不曾踏足的国度。
而那个人一直以来所在的那个世界,也离他也好遥远好遥远。
就算终其一生,努力伸手垫脚去够,也永远无法触及。
渐渐的,时间不饶人,程彻从二十岁出头,不知不觉地就迈入了二十岁快要结束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