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彻彻,真心傻得不行。
恐怕至今都以为,唐蜜是他心里忘不掉的那颗朱砂痣吧。
也不想想,别说唐蜜早就已经跟别人订婚了,就单说他现在那么爱他、那么黏他,每天又那么乖,这门子陈年老醋又有什么可喝的?
这么想着,赵清嶺低下头,带着笑在小夜灯的微光中亲昵地蹭了蹭怀里男人的鼻尖。
真的是傻。
居然还嫉妒,还低气压?真心傻到没救了。
啊啊,明明那么帅、那么好、又那么诱人,为什么还不自信,总觉得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他?
这么笨的男人,他可得好好养着才行,不然要被别人欺负的。
这么想着,赶紧把人抱紧。
才不给别人。
只能我一个人欺负,一辈子一个人欺负,谁都不给!
可是,纵然满心温柔,关于他从未真的喜欢过唐蜜这件事、还有他其实是个神经病的事实,赵清嶺完全不打算跟程彻做任何程度上的澄清。
不能澄清。
因为,彻彻那嫉妒阴暗的样子啊……简直可爱到爆了。
更别说患得患失的小压抑,偶尔的神经质,更是萌到他心梗啊啊啊!
所以说白了,他就是无比享受程彻的又笨又傻,那种明明备受煎熬却还是一根筋地喜欢他、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孤注一掷。
……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赵清嶺抱紧怀里的人,心想,老子他妈的不仅是个神经病,还是个自私透顶的神经病。
这个傻瓜却还愿意傻傻地爱他,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思路真的好清奇啊喂(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