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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轶则的车停在路边,司凌云坐上去,一下嗅到了花香,回头一看,车子后座上放着大束玫瑰与百合。

傅轶则发动车子,“送你的。”

她从座位中间探身过去,深吸一口气,“怎么突然送花?”

“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一天内被第二次提醒这一天,司凌云犹如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所有的情绪都没了,坐回座椅,呵呵干笑两声,“有什么特别?”

“五年前的今天,我从美国回来;也是这一天,参加了你大哥和晓岚的婚礼,然后遇见了你,所以也是我们的纪念日。”

“你特意为这一天提前赶回来的吗?”

“对。我一向以为女人对纪念日这类事情要比男人重视得多,可是你好像根本不惊喜。”

“看来你以前认识的某位女友给你留下不少关于女人的推论。”她懒洋洋地说,“对不起,你回来我很高兴。可是我确实不怎么记日子,今年的生日要不是妈妈和阿乐提起,都差点儿忘了过。”

“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温,从那个湖边开始。”

司凌云已经后悔没有直接睡觉,而是下来赴这个约会了,看来翻墙逃学注定只是孩子的专利,过了那个年龄再做,简直是自寻烦恼。她无话可说,只得靠到椅背上不吭声了。

夜晚道路通畅,车子很快驶到司凌云母校寄宿中学的湖边,她下车,环顾四周。五年过去了,城市半径进一步扩大,湖边建筑更显得密集,哪怕是偏远的对岸都新出现了星星点点的高楼灯火,四周合围下来,衬得湖面似乎比从前小了不少。而且湖边砌起栏杆,大理石铺就的小道工整碗蜒,俨然已经成了公园模样,更加找不到她当年与同学席地坐着抽烟闲聊,眼前除了暗红烟头一闪一闪,间或还会飞过萤火虫时的感觉。她倒吁了一口气,景物与人既然全都面目全非,哪里还有什么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