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动起手来写,确实没用多久就把故事写完了。
但是写完之后,他又不太满意,因为《断魂枪》的语言风格很有趣,很有京味。
事实上,老舍的作品,在语言上都很生动有趣,京味十足,非常地道。
张重写出来的这篇《断魂枪》,语言风格也很轻松跳脱,但是却还差了点意思。
既然不满意,张重就决定着手去改,在刚刚写好的基础上,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去看,去斟酌。
可是斟酌了半天,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跟老舍一样写出那样地道的京味文章来。
一篇短篇小说,让张重忽然陷入到了死胡同里。
抓着头想了一会儿,张重决定还是不去刻意模仿老舍,尽量用自己的方式来写。
再回头改了一遍,把自己感觉别扭的地方统统改掉,这下他再读的时候觉得好了很多。
事实上,确实是他自己的问题,《断魂枪》这篇小说的语言确实很有趣,但是它的核心并不在那些京味十足的文字上。
小说的核心在于情节。
另外,语言的核心在于地道,至于是不是京味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想了想,他准备对这篇小说进行二次修改,书房的门却被父亲敲开了。
“儿子,咱们去商场那边看看?他们下午要歇业了。”
张重皱了皱眉头,他手边还有事情要做,不过看着父亲一脸希冀的样子,他还是点了点头,“嗯,我一会儿下去。”
“好,我在楼下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