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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洗手间里,我很想把胃里的东西吐出来。

可是……

我的胃像冰镇一样疼,疼的我想要把它割掉,丢去美国,让那个最会关心它的人去珍爱好了!

我的心像火烧一样痛,痛得我也想挖出来丢去美国,反正它已经不属于我,早已是那个人的。

我笑,从洗手池里接下冰冷的水,拍在脸上,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着说:“谁离了谁活不了,都什么社会了,还能至死不渝!谁离了谁活不了……”

镜子里突然出现另一个人,是郑明皓拿着一片药和一杯水站在我身边。

我木然从镜子里看着他,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我的审美观总被人鄙视,唯一和室友们有点共鸣的就是:郑明皓是相当的帅。

他的眼眸总带着一层迷雾,几分忧郁,几丝情愫,那是二十岁的女孩儿最痴迷的眼神。

他的皮肤是很干净的麦色,那健康又性感的颜色,曾被女生们评为男生最经典的肤色。

而他最迷人的时候,是在足球场上,就像我最喜欢的因扎及。

是一把最锋利,最敏锐的剑,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鞘,但你只要给他一点点机会,他绝对能给你致命的一剑!

而此刻,我真的觉得自己被他刺了一剑,心都在滴血。

他的额头沁着汗滴,微粘的发站在脸侧。

他跑的真快,最近的药店离这里至少一千米。

“涛子说你胃不好,让我给你拿点药吃!” 他说话的气息还有些不稳,估计是一口气跑回来的。

我接过药,吃下去,水还是温热的,温了胃,也温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