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别说是我,连他都愣住了。
片刻过后,他勾了勾嘴角,揶揄道:“不用感激得投怀送抱吧?”
“你少自恋了!”我回过神,感到脸上有些发烫,但还是努力镇定住,并且想站起来。
但他偏偏圈住了我的腰,将我往他腿上按。
这简直就是流氓行为,我挣扎起来,但他却始终不放手,直到我察觉到他嘴角勾起的坏笑,和身下抵触着的坚硬时,我终于崩溃了。
我大声骂:“黎耀凡,你个死变态!你要是再不放手,信不信我咬死你!”我说完,没等他做反应,就一口咬在了他的胳膊上。
我想这一口一定很痛,因为当我松口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脸色都变了,黑着脸简直要杀人,而那被我咬过的伤口上,留下了一个渗着血丝的牙印,看上去很是吓人。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有些过激,虽然不后悔,但又怕他报复,于是赶紧站起来想走。
“站住!”他喝住我,那声音简直是从牙fèng里蹦出来的,“你敢走试试看?给我把早饭吃了!”
走是不可能了,但留下来至少有口饭吃。在权衡利弊之后,我退回了会,坐到了他身边,在那要杀人似地的目光里,心情复杂地开始吃早饭。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相遇总要从早饭开始,但是这绝对是我迄今为止吃过的最食不知味的一顿早饭了,简直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
当我喝下最后一口咖啡的时候,我忍不住转过头看了黎耀凡一眼,他还瞪着我,胳膊上的牙印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