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样。
上船的时候,他知道是黑船,但不知道那些货原来是人。
事关人和命运,值得与否这种字眼就太轻了。
他转向岑今:“伤口在哪,我帮你处理一下吧,那么喜欢穿晚礼服的人。”
车灯揿亮,岑今扯下简易止血带。
卫来看到伤口,在左臂内侧,如果是普通利刃,刀口平齐,愈合会较快,熊爪就是这点不好,伤人伤己都凶残。
他先用矿泉水擦拭掉血渍,然后酒精球清创,犹豫了一会,选了小管的皮肤粘合剂:“伤口不算太深,fèng针其实会更保险——用粘合剂的话你要注意,否则皮下可能会留空腔,伤口也可能拉裂。”
岑今嗯了一声,看他低头细心帮她涂拭,忽然对他起了兴趣。
“你是半路来的,还是入籍的?”
卫来笑笑:“不好说,我爸在国内可能有债,带我偷渡,到了欧洲,把我给卖了。”
“卖到收养家庭?”
“要是那样就好了,童工。”
他伸手托住她手臂,偏头看涂抹的是否均匀:“人还没机器高,给人踩fèng纫机,车线,钉扣子,有一根机针,从我指头戳下去,对穿。我以为这辈子指腹上都会有个洞,可以眯眼对着看太阳,没想到长好了。”
“后来呢?”
“继续钉扣子,被人道组织解救,唐人街待了几年,去马来西亚贝雷帽受训,没通过,被开除了。准备应征雇佣军的时候,遇上麋鹿,他喜欢去那里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