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正宫的威严,约法三章

“……”

“别露出为难的表情,这是我的容忍极限了,你自己想办法搞定她们,让她们老老实实当你的情人,最好也别让她们出现在我面前,万一我没忍住,可能掐死几个。”

“……”

雷恩手心冒汗,完全不敢有意见。

她正在气头上,过段时间就好了。

说掐死只是气话。

她真要不接受,就会说让他和艾琳、约瑟菲娜她们彻底断绝关系,这样一了百了。

可血腥女王允许他和情人们保持关系,等于她愿意分享丈夫……

寄宿在雷恩影子中的美杜莎心神一颤,有些畏惧。

她决定了,以后坚决不在血腥女王面前露面。

作为一个背后灵,美杜莎很清楚,和雷恩关系亲密的那些女人,几乎都是依附他而存在,地位不平等,就连魔境女王也属于被他彻底霸占了的情况。

只有两人例外,一个是血腥女王,一个是他姐姐。

姐姐太宠着他了,虽有些教导批评,更多还是听他的意见。

目前,只有实力几乎堪比真神,又是他妻子的血腥女王,可以名正言顺的管教他。

看到雷恩吃瘪,美杜莎心中还有点幸灾乐祸。

让你这个坏蛋横行霸道,沾花惹草,遭报应了吧?

屑,渣男。

作为正宫,凯莎开始和雷恩约法三章。

她提出了很多条件,他都答应了。

其实这些要求并不过分,甚至可以说,很宽容了。

幸亏血腥女王不是地球现代女性,不然这次怕是要活活打死雷恩这个花心大萝卜。

一小时后,谈话结束。

雷恩如释重负,终于松了一口气,看着怀中肤白貌美的女武神,他又有些蠢蠢欲动,手抚摸着她的白嫩大腿往裙摆内滑动。

刚才太丢人了。

有点火大,不调教她一番,感觉都抬不起头来了。

可他这次没如愿,凯莎轻哼一声,立刻从沙发上起身,捂着裙摆,后走了几步。

“不要碰我,你不是有几个情人吗?去找她们啊。”

满满的怨气,还有些委屈。

不知道为什么,看她那委屈的模样,雷恩心中的那点不爽很快消失了。

他手一拉,一道蓝色漩涡空间门敞开,从中飞出了一个石盒。

“这是什么?”凯莎接过这个盒子,好奇的问道。

他一直是榆木脑袋,就没送过她几件东西,其实哪怕是什么小礼物,她收到后都会非常开心。

“额,就当是道歉的礼物吧。”

…………

不久后,雷恩走出了凯莎的住宅。

准确来说,他是被赶出来的。

“有五个情人是吧?你滚出去住旅馆,这五天都不要碰我,好好反思。”

这是凯莎的原话。

显然,女武神依然余怒未消,这还是雷恩把世界树的种子拿出来,作为道歉的礼物送给了她。

可礼物再珍贵,也不能打破家法……

‘唉,管不住下半身,被老婆扫地出门,真丢脸啊。’

雷恩心中吐槽着,漫步在花园中。

王宫内十分奢华,很多花圃和绿地内栽种的都是异植,姹紫嫣红,弥漫着各种芳香和原力气息,超凡者待在这种地方,感觉很舒心。

没走多久,他就遇到了国王陛下。

菲茨二世身材挺拔,面容方正,头戴黄金王冠,穿着花纹精美,面料昂贵的丝绸服饰,身上原力气息如天宇般浩瀚高远。

很显然,这位国王是一位君王级强者。

雷恩看到迎面走来的国王,愣了一下,有些不自然的道:

“陛下,日安。”

总感觉,这位国王已经恭候多时。

“不叫一声岳父吗?”菲茨二世看着有些局促的年轻人,笑容爽朗的道。

听到这话,雷恩脸上带着几分尴尬,像挤牙膏一样的道:

“岳…岳父大人,你好。”

老实说,他非常不适应这种情况。

以前他哪有什么长辈?

好在之前和露西阿姨相处过一段时间,多少有点经验,不然,他怕是岳父两字都说不出口。

“不必拘谨。”

菲茨二世笑容和蔼,看出了这个年轻人不适应和长辈相处,他没废话,开门见山的道,“是古尔巴,老族长有点等不及了,你再不出去,他就要闯进王宫敲门了。”

雷恩这才想起,古尸还在他手中。

不止是古尸,还有……

他情绪有点低落,开启储物戒,掏出一张空间卷轴,递给国王。

菲茨二世一愣,问道:“这是?”

雷恩叹息道:“博尔东的遗体。”

当时,苍穹剑圣隔着数万里出手,击破魔域,剑雨险些团灭魔裔一方,他趁乱击毙妖鬼亲王克里斯蒂安,抢走了古尸。

而女巫则收起了血刃博尔东的遗体。

阿雷斯特当时被剑气击伤,躲了起来,所以女巫没费什么功夫就拿走了老猎魔人的遗体。

可惜,蛮王希德利是自爆,尸骨无存,连替他收尸都做不到。

菲茨二世拿着手中的空间卷轴,沉默片刻,叹息道:

“他是我某个远嫁的姑姑偷情所生,身份很不光彩,被送回王室也得不到很好的培养,不然以他的资质,可能已经成为君王了。”

就算是王室,资源也是有限的,绝不会优先供给博尔东。

老猎魔人虽有王室血统,却并没有得到费尔巴哈家族的多少照顾,甚至还常常被排挤,孤立,多数时候都是靠自己打拼。

雷恩没回话,也说不了什么。

双方差距悬殊,没苍穹剑圣出手,他自己都死路一条,救不了人。

菲茨二世收起空间卷轴,道:“古尔巴在南城区的野蛮人武器店等你。”

“了解。”

雷恩点了点头,简单和国王告别,就在一个皇家骑士的带领下,出了王宫。

大街上,游人如织,车水马龙,显得十分喧闹。

他不认识路,于是跳上一辆马车。

“去南城区,野蛮人武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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