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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他的饲主,休斯顿。

文森特倚着自己黑色悍马h3的车门,戴着黑色大墨镜,手里拿着一盒盒装草莓牛奶,嘴里咬着吸管。

今天的他红发黑衣,加上黑色大悍马,格外醒目,仿佛他不是来进行刺杀任务,而是来拍封面写真的。

也因为手里的东西,令他看上去十分不协调又十分可爱。

杀手并不是靠喝马丁尼过日子的,就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爱喝牛奶的莱昂,对他们来说,牛奶是很好的补给饮料。

文森特用眼角余光看着那个穿着红色高跟鞋和银灰小礼服的女人从饭店里走出来,看她卖弄风骚般甩甩金色长发,坐进自己的红色跑车里扬长而去。

他没有急着追上去,而是悠闲喝光手里的牛奶,接着没有回头,手腕轻轻随意一抬,手中的空牛奶盒就腾空翻了几个圈落进他背后的垃圾桶。

文森特打了个呵欠,拉开车门,坐进车子,发动。

车内的萤幕上立刻显示出那女人车子的坐标——她的车子早就被装上追踪器,科技让一切变得越来越便捷,同时也越来越复杂。

悍马黑亮的车身反射着阳光,显得格外耀眼。它逐渐驶出市区,沿着高速公路越驶越偏僻。最后,当夕阳完全落尽,靛蓝色自东向西占据了整片天空时,文森特的车进入山区,沿着盘山道路驶上山顶。

文森特开车总是很狂野,似乎丝毫不知情全世界每年有一百二十万人死于车祸意外。他从不会系安全带,被绑在什么东西上面让他觉得缺乏安全感。他总喜欢把车速提至令人咋舌的速度,并且,即使在转弯时他也不会减速。

天完全黑的时候,他追上了那辆红车。

时间把握得刚好,地点也与截杀地点相去无几。文森特的职业素养绝对令人钦佩。

他从副驾驶座上拿起装配好的枪。

这一次,他没像往常一样,对着她的脑袋射击——虽然对文森特和他特制的子弹来说,击穿几层防弹玻璃再打入人的后脑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他只是打中她的后车胎,然后慢慢减速,看着那辆高速奔驰的跑车失去控制,发疯一样打着弯,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轮胎与地面摩擦出可怕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