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啊!
“行了,先回去吃饭吧,明天再过来收拾。”
三个出了屋,锁好门,准备下楼。
就在这时,钱媛迎面走来。她像是刚下班,脸上带着两分疲惫,不但穿着打扮依旧时髦,肩上还背了一个小巧的皮包,她涂了口红,看起来很是时尚,与这个时代的人显得格格不入。
这个人特立独行,宋一然也没想跟她打招呼,而钱媛更是目不斜视,直接进了自己的屋子,关上了门。
赵小冬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人物,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出了红砖楼,她就问宋一然,“那是谁啊,你认识吗?”
“打过招呼,姓钱!至于在什么科室上班,还不清楚。”
赵小冬摇了摇头,咂舌道:“俺瞧着她可不是什么良家妇女,你可得绕着她走啊!”赵小冬还算厚道的,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这要是换了那些喜欢用有色眼镜看人的人,只怕说出来的话要比这难听一百倍。
宋一然含糊的答应了,在她看来,钱媛对她来说,只是一个陌生的邻居,二人不会有什么交集的。
回到洪家,晚饭已经做好了。
洪新新跟宋一然比划着,都是她帮忙,饭菜才能做得这么快,这么好。
宋一然朝她竖起一根大拇指,然后像是变魔术似的,从衣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了过去。
这支钢笔是雄鹰牌的,名气算是比较大,外观设计也很漂亮,笔帽是金属质地,而笔身则是枣红色的,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