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小白饶长大了,变成一丝不苟的商业精英,不养宠物又添了两条理由,一是麻烦,二是没空。

猫咪睡得很熟,在他心上人怀里肆意地打着呼噜,通体雪白,毛看上去软乎乎的,鼻尖、耳朵和爪子是嫩乎乎的粉色,可爱地让人心颤。

这才是真正讨这个男人喜欢的类型,娇气的一小只,才会让男人忍不住生出保护欲,把你搂在怀里。

白饶心里泛酸,他伸出指尖,避开猫咪的脑袋和爪子,摸了摸它背上的毛。

有的人,外表光鲜,活得还不如一只猫。

“很可爱,怎么想起来买猫?”

贺屿天笑道:“哪是买的,我走在路上被它碰瓷,这小东西赖着我不走,索性就抱回来了。”

白饶这才想起了传说中贺屿天神奇的吸猫体质。

这个消息是他和商业伙伴酒桌上闲聊时套出来的,说是贺家二公子特别招小动物喜欢,尤其是猫,走在路上捡猫是经常的事儿。就因为这个,他随身带着火腿肠,就怕哪天被猫碰瓷了应付不了。

白饶当初觉得不可信,但今天看来,这种事儿也许是真的。

不愧是他喜欢的人,这些动物们倒是有眼光。

贺屿天看着白总勾起的嘴角,心里松了口气,将哄人工具·白团子小心放在一边,看它睡得没心没肺,又用自己的风衣盖了盖。

白饶问他:“贺二少吃了吗?”

实际上白饶只是没话找话,天都暗了,这个点,贺二少早就解决了晚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