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小妹笑嘻嘻的:“没关系的,喝不完可以退。”

魏哲右手拿着勺子翻着锅里的大骨头:“不是说好了要喝酒吗?”

“呸!那是期中考后!”

不管怎么说,他们今晚终究还是喝酒了。

陈默爱吃刷羊肉,喜欢蘸花生酱。魏哲就帮他刷,帮他蘸。热气腾腾的鸳鸯锅前,陈默不知不觉被魏哲喂投了不少。魏哲则用筷子夹了一块葱油饼,卷着没下锅的生菜干吃,要么就是从辣得要死的辣锅里,捞出烫好的腐竹,一口吞下。

他从酒箱里拿出一瓶酒,不用起盖器,只将瓶盖对着桌角,“嘎达”,盖子就应声而落,然后是“戚——”的一声,啤酒瓶里浓白的泡沫被透明黄色的酒液驱赶着,不停上涌。他不用杯子,直接握着瓶身,将瓶口对着自己的嘴巴,“咕嘟咕嘟”就是好几大口。

陈默则不然。他弄来了小小的玻璃杯,杯子顶多只有一指高,半指宽。他小心翼翼地把酒倒进玻璃杯,然后轻轻地抿了两口,却只这么两口,他就满脸通红,好像生在火炉旁,被烤得浑身炙热,那热气囤积在体内,突然透过毛孔一下子嗖地往外蹿,叫他止不住地想拍一拍脸蛋,叫它安分下来。

魏哲哈哈大笑:“原来你酒量这么差,居然敢大言不惭说要喝酒。”

陈默狠狠地咬了一口娃娃菜,道:“谁说我酒量差了,我只是很容易脸红而已。”

魏哲两眼弯弯,又帮陈默刷了一碟子羊肉,帮他蘸好了酱。

陈默被魏哲激将,一口干了酒杯里的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魏哲把酒瓶子伸了过去:“明晚是我们认识两个星期的纪念日,提前庆祝一下。”

陈默嘴上骂道:“神经病!两个星期都要纪念。”却说着,他还是举起杯子和魏哲碰了一下,然后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