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仔细一读哪里都别扭。
所以最后想想还是算了。
还是老老实实按自己的风格写,完整的完成一部没有遗憾的作品最好。
毕竟第一本书就挺遗憾的
以上就是《大反派》发书一年之际的一些感悟。
从兴趣、到爱好、到兼职,当我第一次写了一本百万字以上的、算是一直没崩的作品之后,现在的我已经很难评价“写作”这件事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有时候我会写的特别兴奋,觉得这段剧情写出来一定会特别震撼,或者特别让人唏嘘,觉得劳资简直就是个文坛新星。
有时候我又会写的特别折磨,尤其是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或者剧情平淡的过渡期,每敲一个字都跟完成任务似的,比打工还累。
经常想把电脑一关,今天劳资不写了,劳资要去睡觉!
但是为了每个月一千块的全勤奖,又得咬牙写。
嗯虽然一千不算多,但这本书自打上架以来每个月都必薅起点这一千块的羊毛。
至于为啥
倒不是舍不得这一千(其实也有点舍不得),主要是因为我怕一旦真的由着自己的性子来,那或许就没办法把这本书写完了。
所以除非真的遇到什么无法调整的事情,或者身体特别难受,否则我每天吃完晚饭都会坐在电脑前开始敲字,一直到半夜两点。
慢慢的就成了一种习惯了。
因此,“写作”现在对我来说早已经不是什么兴趣爱好,就是一种跟吃饭睡觉差不多的习惯。
至于靠这个赚钱
说实话,哪个网文作者不想一书成名,赚他个财富自由。
我最初写书时也是抱着一样的幻想。
不过我现在倒是不这么想了。
第一本书《我只是想做个好人》,高订600,均订200,70多万字烂尾,一共赚了七千块(其中4500块还是起点给的全勤奖)。
第二本书《大反派》,现在160万字,成绩翻了十几倍。
在写书之前,我觉得以我从事多年文字工作的经历,写个网文赚他个几百万不是轻轻松松。
很明显,在任何行业,总有可以一次成功的天才。
我之前一直觉得我就是其中之一。
只要我写,那就能成。
不过就在两年前的某一天,当我看到邮箱里又一封编辑的拒签邮件时,看着写作软件里几十万字一文不值的废稿时,我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