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学校有个校花,叫……叫什么来着?”
“校花不是凌霄吗?”
“对……对,宋飞琼!”陈江牧大着舌头说,“她后来高考失利了,前两年我在学校旁边的酒吧看到她,她靠在一个白人怀里,笑得特别谄媚。”
他留学的时候和伊梦是一所学校,又是老同学,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这时候喝得半醉,不由把老底掏了出来。
伊梦瞪眼,“我怎么没看到?你去的哪个酒吧?你上课的时候八点起,周一到周五都要写论文,周末都和我在一起。只有……前年夏天暑假时有一天晚上,你没有事,也没告诉我你在哪里。所以那时候你去酒吧了?”
陈江牧:“……”
同学们:“……”好同情陈江牧怎么回事。
伊梦:“你那天晚上消失了三个小时,那酒吧的车程肯定不超过一个小时,超过一个小时你这种人是不会去的。而我们学校车程一个小时之内的酒吧有……”
“garage?”
“louis?”
“lot?”
伊梦的脸色变得古怪:“据我所知,这家根本不是酒吧,而是……红灯区。”
伊梦柳眉倒竖:“你居然敢去红灯区?!”
陈江牧登时酒就醒了,惊出一身冷汗,举着手做投降状:“我没进去,我就是路过那边街区,在窗户边瞟到她的!”
“是么?”伊梦凉凉道。
“真的呀?你还不知道我吗?我要那啥,会只要一个小时吗?”
伊梦默默的算了算,最终点了点头,平静下来:“也是。”
同学们:卧槽。
莫名其妙吃了一嘴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