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左右,她下了车,除了汽运中心直接往县政府旁的县法院去。
林沐心只懂商法,刑法一窍不通。
但她不懂还有其他懂的,在她认知里,潘如卉不小心杀了那老鳏夫,应该属于正当范围范畴。
但具体还是要看律师怎么说。
今天林沐心运气好,碰上了上次给他们代理案子的律师,就是安格比较活泼的李律师。
李律师据说擅长家长里短纠纷,他还记得林沐心,还主动问她:“你大伯家里又出幺蛾子了?”
“倒不是,是我一个朋友,不小心杀人了……”林沐心有点讪讪道。
李律师“嘶”的一声,问道:“凶杀案?情杀?还是家庭纠纷过失杀人?”
“都不是……”林沐心哂然。
李律师便道:“说来听听。”
“就是……”
本以为律师很快就能答疑解难,但是李律师把眉头一皱,道:“有点难办啊……你说杀人的是姐姐,被侵害的却是妹妹?”
“对。”
“那这就要看公诉下来怎么判了,往重了就是故意杀人,往轻了,可以说是见义勇为防卫过度或者过失杀人。”
林沐心难得双眼冒圈圈:“这不算正当防卫吗?”
“如果是妹妹失手砸死了死者,妹妹还有精神方面疾病,她一点问题都没有。可你说,是姐姐回家后看见死者在对妹妹进行侵害举动,去拿了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