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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出乎意料地羞涩挠挠头,然后说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文雅的话题暂时压制住了他那股骄横的气质,他骑马回来的路上,不发一言,安静得不像话,脸色似乎还有些发红。直到下了马,拴好马缰绳,他才踉踉跄跄挤出一句话:“表弟……”

“嗯?”

“我酒劲上来了,麻烦你担待点。”说完,沈清慎眼前模模糊糊,颠三倒四,搭着黎宜今的肩,脑袋一歪,不知人事。

“喂!喂!三哥,三哥!”黎宜今面色烧红而难看,哪有这样子的?喝完酒不立刻醉倒,跑了一顿马场回来才说醉?欺人太甚嘛!

黎宜今恶狠狠掐着他结实的肩膀肉,想把他放在背上——她还真不是那种弱质纤纤的女流,学了武自有一股蛮力,背起他都不算问题,可是那着实招人了些,好似拖抱着比较好看。

于是她又换了姿势,听着他的心跳和呼吸声,这么近距离的与其他男子相触,有生以来第一次。但毕竟身边没小厮,所以她只得托起他的手臂,一步一步地,小心翼翼向国公府走去。

第28章 杖尔

沈清慎幼时在昭京长大,自然亦结识一堆贵门子弟。难得回来,当然少不了各种邀约,他能推则推,不能推索性带着黎宜今前去。

这日她窝在书卿主卧,同她写字作诗。

谁知沈清慎大步走进厅堂。今朝风气还算开放,未成婚的亲属男子可入内帷私院,不必忌讳;况沈清慎在塞外多年,早不把小节放心上。

书卿听了下人在外传报声,忙放下毛笔,同黎宜今出去。沈清慎见了她,直接揪着她的手腕,朝书卿大喇喇说道:“大嫂,我今日要带表弟去赴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