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么,无非就是跟着村里的大孩子们一通疯跑,去这个家里转转,那个门口瞅瞅。她嘴馋,就喜欢跟村里的孩子凑近乎,看谁家煮了好吃的,或买了什么零食。
十几年前,那农村里,也家家都穷,谁家有个好东西,也都藏着掖着的,连个鸡蛋都要躲在门缝里吃。她每天早饭一吃,就跑出家门,依次去她那几个小伙伴家巡逻,瞅着谁家有好东西吃,便在那赖着不走。
她有策略,一个人不好意思上班,要约上一堆伙伴,三五成群。小孩子跟着大孩子,像一群乞讨的饿死鬼儿。
人家主人家看了他们就烦,听到那孩子叽叽哇哇地上门,就赶紧把瓜子啊、零食啊藏到柜子里去,把锅盖子盖的紧紧的。这群丐帮子弟,手里拿着水枪,拿着木棍,假装找小伙伴玩,心里惦记着对方家里的糖果、甘蔗和月饼。就算吃不着,看也要看一眼。十次里总有那么幸运的一次,能尝着那么一小口。一块半寸长的花生糖,掐成五小段,分几粒渣。一袋方便面调料,一人掌心里倒一小撮,能舔一口,就算是一天的收获。
这种事,都是大孩子带头,但原玲玲脸皮最厚。她有一副眼巴巴的表情,看人家吃东西,就口水长流。到了饭点,别人家吃饭了,她也舍不得回家,非要等人家菜上了桌,看一眼别人吃的啥,闻下味儿才舍得走。
她妈说:“这是个丐帮八袋弟子。”只要一出门,那必定是去混丐帮了。
你要让她坐在那,念会书,动动脑筋,她就像屁股上扎了针一样,坐不住。
她爷爷教了她三天,就给她下了结论:
“这以后长大了,又是个没出息的。”
三岁看到老,这话是真的。原乔乔从小的娱乐,就是钻在屋子里看书,所以长成个大学生,原玲玲从小就知道吃,所以高中就辍了学,跟着父母外出打工。那会才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