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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当然!107步兵团!你现在应该叫我詹姆斯·巴恩斯中士!我会在明天早上起航开赴英格兰。”

巴基挺胸抬头,脸上露出自豪的神情。

这个时候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州各地都有山姆大叔的征兵海报。

热血昂扬的宣传语和无孔不入的电视演讲,激发了一大票年轻人的爱国主义精神。

他们迫不及待想要奔赴战场,赢取荣誉的勋章。

“真可惜不能和你一起。”

卢克故作失落地说道。

他其实并没有参军的打算。

好不容易穿越一回,结果去帮山姆大叔打德国纳粹,这份国际主义精神未免也太让人感动。

之所以这样说,只是为了保持人设罢了。

就目前的环境来说,参军是大多数年轻人都会做的事情。

“总要有人留下来照顾史蒂夫。他那个家伙老是喜欢多管闲事,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巴基安慰似的拍了拍好友的肩膀。

他和卢克背地里讨论过,希望能有一个人待在本土。

很可惜,在那场决定谁能去参军的拼酒比赛里,卢克输了——嗯,他是故意的。

“其实想想也不错,纽约所有的男人都去当兵了,这座城市就剩下了三百五十万女人……也许我能有机会去抚慰其中一部分,那脆弱而美丽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