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羡跟时芊告别后也懒得逛,独自一人走到春阳街,然后进了一家书店。
他挑了个还算偏僻的地方抽了本书随意看。
他向来是个沉得住气的人, 若是平常有人规定了时间约他, 那他会订好闹钟准时出门,中间的空白时间他会做一些自己的事情, 但很明显今天不算是能沉得住气。
因为不知道时芊想做什么, 所以好似可以充满期待。
但又怕得来不好的结果, 悬着一颗心做什么都无法专注。
二十分钟内, 他看了十次表。
关于手中的那本书只记得第一句话:“事情发生在四月十六日, 星期二。”
其余的一无所知。
相对于书上内容,显然还是时芊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终于熬到了约定时间的前两分钟,他将暗蓝色封皮的书折叠好放入书架, 下意识扯了扯自己的衣服,看到白鞋的鞋尖上有一处黑,在书店柜台处看到了湿巾,于是买了一包湿巾离开。
结账时店员多看了他几眼,最后也没认出他,毕竟他表现的很自然,店员心想,沈羡那样的大明星肯定不会来这种地方。
于是店员低下头结账,又目送沈羡离开。
沈羡到约定的地点去等时,刚好是三十分钟整。
他环顾了一圈,时芊还没来,于是抽了张纸巾蹲下擦鞋面。
正当他擦完要站起来时,一抬眼就看到了一双黑色的帆布鞋,白色鞋带一尘不染,正正好停在他面前,顺带还给他脑袋上扣了一顶棒球帽,压下了他那头稍显耀眼的闷青短发,但那只手的主人在他站起来的时候直接摘了他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