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摇头。“两个孩子,一个继承我的姓氏一个继承你的,姓氏不同,无利益冲突,如此方能手足和睦。”
多生一个,不管是继承谁的姓氏都不免与另外两个中的一个产生利益冲突。
“两个就够了。”兆道。
井雉也就是说说,闻言道:“那就尽早,趁着两个孩子如今都还小,不曾掌握任何权力,早日定下名分,也可避免来日相争。”
☆、第四十四章选择
人生的起伏往往只是一夕间,至少从众望所归的嗣君候选人到异姓公子只需要一句。
兆与井雉的一句话。
稷不解:“为什么?我是长子。”
兆不悦道:“继承权是按长幼而定,但继承哪个姓氏是由我与兆的意志决定。”
白帝制定的继承法只规定了嫡庶长幼尊卑,但具体哪个孩子跟谁的姓氏,父母自己决定。为了培养继承人对宗族的忠诚,也为了名分早定比较安全,也没几个人会一直拖着不给孩子姓氏,一般在生育前便会商量好生几个孩子,第一个孩子给谁第二个孩子给谁,划分好幼崽的所有权。
在幼崽出生前便定好了,也就兆的情况特殊才会孩子生出来再观察一段时间才定。
稷道:“可是,不是要让我做嗣君的吗?”
兆道:“我从未说过这话。”
“那你让我看奏章参政?”稷不解。
兆道:“我也让婧看奏章参政了。”他很确定自己端水端得很平,给稷的也都给了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