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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宋卿时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老亚雌人都是蒙的,因为他从来没想过一个虫神使者竟然敢公然违抗虫神的命令,将他所知道的技能带给部落,只为了部落好。

哈尔斯冷硬着脸转头,“我还要回去祈祷,先走了。”

“哈尔斯也是为了部落好,他从小就养在上任祭司身边,虫神是他的信仰,是他的全部。”老亚雌看着哈尔斯的背影说,“我们不应该太逼迫他,他也不容易,就是太单纯了点。”

“我没有逼他,只要部落想要继续发展,部落迁移出去是必然。”宋卿时摇摇头,“今天只是先把话挑明,再给他慢慢想通的时间,省的到时候他从中阻拦。”

微风吹拂洞口,老亚雌冷的打了个冷颤,明明已经步入夏天,可密林里总是散不去的阴寒,“你真是个天生的王,真庆幸你是哈乐的王。”

他的脸上已经呈现出灰败之气,急促的喘息过后仍旧强行挤出一抹慈祥的笑容,声音虚弱的就像在疾风中瑟瑟发抖的风筝线,“孩子,你尽力去做。只要多多格在的一天,我就一定会全力支持你。”

经过之前的事,宋卿时已经赢了一半的民心,还有一半仍旧属于哈尔斯。而哈尔斯实在是个顽固派,那么第三阶梯的唯一一人多多格就极为重要。

老亚雌才五十多,脸色已经像是九十岁,在这个人均五十岁的地方已经算是超寿,要是生存在现代社会,五十也才算刚步入老年而已。

哈乐最终的悲剧是很多方面综合导致的,地理环境实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理由。

“王!”在很远的地方就传来了亚雌急切的呼唤,宋卿时脸色微变,告别老亚雌后快步向呼唤他的方向走了过去。

对方看到他又惊又怕的冲上来,“王,不好了不好了,瑞兹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