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她当时就坐他前面,连着几次都同声回答,都以为是彼此故意的。她转头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后来知道俩人名字竟是同音,她叫程晓旭而他就陈晓胥。
她先前还是一副仇人模样,转身就笑嘻嘻的谄媚地伸出手对他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般缘分便是天定,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就这样一握手,她的事都变成他的事。小到上课点名,情书接收,大到实习课题,毕业论文都是他帮着完成的。
她总说你的事还是你的事,我的事都是你的事,谁让你是大将伍子胥的胥,名将智才,我是陈晓旭的旭,瞧那林妹妹演的都娇弱无骨了,她也要学学偶尔葬花滋养大地就好。
这样的歪理也就只有脸皮厚到没脸皮的她才说地出口。明知谬论歪理,当然无法说作为理工科男生的他,可不知怎么得他脑子发晕,硬是被地压榨了四年,以一个男闺蜜这样莫名其妙的身份,果然自己找的罪,含着泪也要笑着受。
这已经是他们认识的第九年。若不是再次发生这样的事,他们也许就是以这种谓兄弟也好,闺蜜也罢的关系存在。这关系也可能随着时间推移,男娶女嫁,慢慢变淡变薄,变的无关紧要,变得只会某日偶尔想到那家伙,转身又被身边生活的琐碎给埋盖过去。
这样一种看似牢固却是作茧自缚的关系,他们竟维持这么长时间。
他不是开放的人,昨晚的事对于他来说是感情是责任。
第一次发生是大学毕业后的一年。那天她突然买了酒到他住的地方,自顾自的喝起来。
喝了一罐后突然冷不丁的冒出一句,晓胥同志,你知道破处对于女人有多痛吗?
他一口气没顺过来,呛的饮料差点到气管里去。等他顺过气来,整个人都冷了下来。他当然不会问,你问这个干嘛。他知道她有个不错的男生追她,同一公司的,也姓陈。她今天如此问也许是想关系更进一步。他无法给她任何建议。他给不了,也没法给。只能没好气说了句我又不是女的怎么知道,就离开了桌子。
等他再回来,她已经把桌上的四罐酒都喝了下去。她晃悠地拿着喝过的饮料给他,当时应该要察觉到她当时反常的热情才对。等他全喝下去了,她竟说,我想也对,这种事情经过才知道的,所以我们来试一下吧。说话时,她已把双手搭在他肩上,酒气冲到了他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