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从翻了翻编篓里的牛肉,还真有一块牛腱子肉:“会做,少爷从前在京城也买到过牛肉,他可喜欢吃了!”

“……阿从,你真是做什么都想着你家少爷。”

阿从闻言,骄傲地挺了挺胸。

程晋一醒来,就闻到了满院的肉香味,昨夜睡得晚,今早又是听雨声,他难得睡了个懒觉。伸着懒腰走进后厨:“做什么呢,这么香,怕不是要把全汤溪的馋虫都给引过来了?”

“少爷,是你最爱吃的卤牛肉,等明日就能吃了!”

程晋难免诧异,最近汤溪也没听说有牛老死了啊:“哪来的?看着好像不是老死的牛啊。”

说来古代牛是耕作主力,向来都有不能宰杀的律例,所以即便是达官显贵,也少有吃到牛肉的时候。不过老黄牛肉质粗糙,贵人们顶多喝喝牛肉汤。

“潘牢头一早去府城买的,说想吃卤牛肉,除了整块的,还有些靠骨的牛肋骨,肉都被剃光了,就拿来炖汤了。”

于是今天中午的菜,真的就格外地丰盛。

爆炒牛肉、牛肉萝卜煨汤、阿从甚至还烙了牛肉馅饼,除了卤牛肉的火候还没到,其他能快手做的,几乎都在桌上,就连旁边的冬瓜排骨汤都黯然失色了。

“少爷,你多吃点!这个好吃!”

从老板当了数日,都学会给人用公筷夹菜了,看得某位牢头酸溜溜的:“阿从,你怎么不给我夹啊,这肉分明是我辛辛苦苦从府城背回来的。”

程县令一脚就踩在了猫猫的脚板上,然后面带慈祥地夹了块萝卜过去:“来,本官给你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