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宿的婆婆寡居,自言姓楼,如今已接近九月末,南方的夜间已有些寒意,主仆俩吃着楼婆婆准备的热汤热饭,总算是驱散了不少赶路的疲惫。

程晋便问起金华地界的习俗,不拘什么,可见是聊到哪里算哪里,楼婆婆说着说着,却忽然低声道:“你们年轻后生也没个禁忌,这些东西怎可胡乱言说,远的不说,就咱们兰溪地界,谁敢招惹猫犬啊!”

楼婆婆说话带着浓重的口音,声音又轻,阿从这个地道的北方人当然没听懂,程晋却听懂了。这倒不是因为他天赋异禀,而是他上辈子就是个地地道道的江南人。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啊,时别多年,程晋终于又回到了这片土地,只是跟记忆里的江南相比,这里并没有多少相似之处。

没错,程晋并不是土著古人,他是个穿越的。

说起这个,程晋到现在还是满腹不平。他在现代虽说是个孤儿,但他的生活并不紧抠,相反,他很早就考入大学,学的虽然不是什么王牌专业,但也因此给了他很多时间去搞各种奇奇怪怪的兼职。

大学的奖学金是非常优厚的,程晋干兼职完全是出于兴趣。上到峰会论坛志愿者,下到小区送快递,他都干过,但你要说他干过最后悔的兼职,那绝对就是替人送外卖了。

众所周知,送外卖是一件高危险性的职业。程晋不是第一次替人送外卖,但那次他不仅替人送了外卖,还顺便给自己发了份便当。

然后,他就穿到了这里。

刚醒来那会儿,程晋天天晚上做梦重返现代,毕竟……古代底层的生活真的苦啊,跟这个相比,孤儿院的生活堪比人间天堂。

等浑浑噩噩过了一个月,程晋摸着自己麻杆一样的手臂,觉得这样过下去不行,于是他才开始去了解这个世界。

也是非常巧合,原身也叫程晋,虽然生下来就疯疯癫癫心智不全,但他有个对他非常好的亲娘,据说还是秀才娘子,只是秀才爹早逝,程母为了挣钱养家,身体日渐掏空,终于在程晋十岁的时候撒手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