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儿,村长和蔼地看向白墨凛,“来财,入了族学便要力学不倦,记住了吗?”
白墨凛抖了抖嘴唇,呵呵,力学不倦,呵呵,考状元。
上一世的他是个超级学霸,7岁就以超低龄进了华大天才少年班,他的同班同学都是十三四岁的所谓天才。这些别人眼中的天才却也还是远远比不上他。
他在编程上的天赋无人能及,年少时就在全息技术领域取得了领冠全球的成绩。
只是……
天才大都是专才,总会有些弱项,而他的弱项就是文科。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难道没人觉得来财这个两个字很像是狗的名字吗?
虽说他!曾经的全球首富白墨凛!堂堂白氏财团的前掌权人!确实很会来财,可直接以来财做为名字也太……
白墨凛实在不想再被人称作来财,说道:“村长太爷爷,昨天他…我爹给我取了新名字,白墨凛,墨水的墨,凛然的凛。以后我就叫白墨凛,不叫白来财了。”
说完,白墨凛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另外,这族学我不想上,我怕让族里失望。要不,还是让我爹去读吧。”
听到便宜儿子终于叫他爹了,还越叫越顺口,虽说不是对着他叫的,白致清心里还是一乐,只是儿子为什么不愿去读书?
白致清想起自己还没跟家人说过在大庆朝读书科举的重要性,以为儿子这是不了解情况,便暗示道:
“儿子,族里的好意不可辜负。读书能明理,书还是得读的。”
村长认同地点了点头,以为是他刚才的话让白墨凛觉得压力大,便故作嗔怪地看了白墨凛一眼,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