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侧过脸撑着腮看了她很久,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缓缓道:“莎莎啊,你知不知道,你们副部家以前养了一只流浪狗?”
唐莎莎支起耳朵:“流浪狗?”
“一只法斗。”
唐莎莎立刻点点头,眉眼弯弯的:“我知道,我见过。”
刘瑾笑起来:“那只法斗是不小心被主人弄丢了,无家可归,然后好像把你们副部当成了目标,死活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最后你们副部帮它洗了澡,给它做了顿吃的,伺候完了,才让它离开。”
“然后呢?”
“然后第二天那只狗又来了。你们副部照旧喂给了它食物和水,那只狗大概是察觉到了他的好意,干脆就大摇大摆撒娇跟在了他身边。”
那只法斗原来是这么来的?
唐莎莎把刚才拿起来的东西又放了回去,两手端端正正放在桌上,认真听着刘瑾说话。
刘瑾道:“它成了你们副部生活的一部分,照顾它吃饭喝水洗澡,渐渐都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只是他从来没有给那只狗起过名字,也从来没把那只狗当成是自己家的狗。”
“为什么?”唐莎莎瞪大眼睛,不解,“它已经算是副部家的宠物了吧?竟然连名字也没有?”
所以上次唐莎莎问顾西琅,那只法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顾西琅并没有给出任何回答。
“嗯。”刘瑾“啧”了一声,说,“它对于副部来说,大概算是暂时生活在一起的同居者。”
唐莎莎皱起眉来。
“那只狗现在呢?”
“现在?”刘瑾叹了口气,一副夸张地遗憾样子,直摇头,“虽然它浑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很邋遢,好像还生着病。但是我刚才说了,它是被主人不小心弄丢的狗,所以被你们副部送回原主人那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