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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点头,又向王安石道了谢。

王安石道:“你我相识多年,焉能让你被人害了去。若是叫他们开了这个坏头,世上不知多少人不敢再动笔!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王安石一向都反对重刑。

他以前插手过两桩案子。

一桩是年轻时碰上的“鹌鹑案”,讲的是两熟人闹着玩,一个人抢了鹌鹑跑,另一个人追上去踹了一脚,没想到不小心把人踹死了。王安石认为这件事一来是死者盗窃在先,二来鹌鹑主人也不是主观杀人,怎么能判鹌鹑主人死罪?

王安石表示强烈反对!

结果没人理他,还摁头让他赔礼道歉。

另一桩就是他和司马光吵到天昏地暗的案子了。

讲的是有个叫阿云的女孩嫌弃家里给她选的未婚夫太丑,找机会去砍了他十几刀(最终砍断他一截指头)。

地方官员认为他们还没成亲,算不得杀夫这种十恶不赦的大罪,且人也没死,认罪又爽快,可以算是自首,不至于要判阿云死罪。

王安石表示自己很认可这个判决,但是司马光他们不认,他们觉得女子意图杀夫必须死,都动手了哪能算自首!

这时候的皇帝宋神宗非常看重王安石,讨论几轮后决定按照王安石的想法现场给律法加个补充条款,表示“谋杀已伤,案问欲举自首者,从谋杀减二等论”。

这可把司马光给气坏了。

等司马光十几年后上位了,第一件事就是去把这个补充条款找出来重新删掉,坚决不许再随便放过这种把谋杀付诸行动的犯罪分子!

连这种死罪的判决都认为该轻判,王安石自然不会认可乌台诗案这种文字狱。

即使他曾也为苏轼那些反对文章生过气,还是不希望他们大宋起了那样的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