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队主人通常只会在领头骆驼的身上系一个叮铃,让其他的骆驼习惯听着铃声,跟在领头骆驼的身后走,这样骆驼不容易走丢。

那头身材高大的骆驼脖子上,系着一个金色的驼铃,毛色也最好看,看起来平时最受到主人的精心打理,挺威武的。

陈牧走到那骆驼的身前,用手摸了摸它的脑袋,问道:“为什么不走了?”

维族老汉一直跟着陈牧,刚才看到陈牧想用手摸骆驼的脑袋时,他还想开口阻拦一句,担心陈牧不懂乱摸,惹急了骆驼会被咬。

可等他看见陈牧的动作后,到嘴的话儿就说不出来了。

这个小伙子一看就是摸骆驼的老手啊,手法极其老到灵巧,那头领头骆驼被他摸了之后,居然还很惬意的眯了眯眼睛,那模样分明就是被摸舒服的感觉。

陈牧一边摸着骆驼,一边走到骆驼身侧,拍了拍骆驼的身体,又说道:“来,大家伙,起来吧,领着你的伙计们离开这里,别挡着道了。”

连拍了记下,那骆驼一动不动,只是咧了咧嘴,瞪着大眼睛看陈牧。

陈牧想了想后,对维族老汉问道:“它们闯进公路来,跑了多久了?”

维族老汉回答:“闯进来以后一直跑,很久哩……唔,路上有栏杆,也下不去,它们跑着跑着就不肯走了。”

陈牧打量了维族老汉一眼,问道:“大叔,你养了几年骆驼了?”

维族老汉说道:“有个三四年了。”

“以前没养过骆驼?”

“没有哩,以前和老婆在穆齐市烤羊肉串,老了干不动了,就回来养养骆驼,帮着家里看看小孙子哩。”

“哦,那就怪不得了。”

陈牧点点头,说道:“大叔,你有没有不需要用的长布条吗?拿来让我用一用,要长一点的。”

维族老汉不知道陈牧想要干什么,不过他现在对陈牧信任得很,尤其陈牧刚才露了一手摸骆驼龙抓手以后,他已经看出陈牧就是一位家学渊博的养骆驼高手,所以听见陈牧的要求,立即点头说:“有哩,有哩,你等会儿啊。”